邓紫棋发文引热议,六年收入成谜,背后有何隐情
知名歌手邓紫棋于6月12日公开发文,针对其与前经纪公司的版权纠纷做出回应。
她透露,这场官司已经持续了六年之久,并且自己已有超过六年的时间未收到其早期歌曲的版税收益。

与此邓紫棋宣布她的重录专辑《I AM GLORIA》正式发布,其中收录了《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多首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她还发布了一篇长文,详细阐述了这张专辑的创作历程和背后的故事,强调这并非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重生和失而复得的经历。
据悉,在2024年1月,邓紫棋的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发布了一份版权声明,声称该公司拥有包括录音、词曲在内的相关音乐作品的独家版权。
声明中明确指出,蜂鸟音乐拥有在全球范围内以商业或非商业目的授权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这些音乐作品的专有权利。
未经该公司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这些音乐作品用于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用途。

该声明所涉及的音乐作品均为邓紫棋在2019年之前创作的歌曲,其中包括《泡沫》、《睡公主》、《A.I.N.Y.(爱你)》、《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超过一百首歌曲。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蜂鸟音乐就已经将“邓紫棋”这一艺名注册为商标。
2019年,邓紫棋宣布与蜂鸟音乐解除经纪合约。
针对此事,蜂鸟音乐的CEO张丹曾向媒体表示,公司注册“邓紫棋”这一名字主要是为了防止盗版的出现,并希望外界不要对此进行过多的猜测。
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但这一解约并未得到蜂鸟音乐的承认。

蜂鸟音乐当时发表声明称,公司与邓紫棋签订了两份合约,合约有效期至2022年。
蜂鸟音乐全权拥有在合约生效期间所有由邓紫棋制作或与邓紫棋合作制作的任何音乐作品及录音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的商标和知识产权。
同年,蜂鸟音乐与邓紫棋互相提起诉讼,双方对簿公堂。
在邓紫棋对蜂鸟音乐的诉讼中,邓紫棋声称,由于该公司作出了虚假陈述,她才会签署作曲人和歌手合约,因此主张该合约无效。
邓紫棋还指出,蜂鸟音乐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香港和内地注册了“G.E.M.”和“邓紫棋”的商标。
2020年,邓紫棋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向蜂鸟音乐和前经纪人喊话,表示“我不是你手中的商品”。

邓紫棋,原名邓诗颖,1991年8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是一位华语流行乐女歌手、词曲作者和音乐制作人。
2008年,她发行了个人首张EP《G.E.M.》,从而正式出道。
2014年,邓紫棋参加了音乐节目《我是歌手第二季》,并获得了总决赛亚军,因此备受关注。
2015年,她登上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弹唱歌曲《多远都要在一起》。
2016年,邓紫棋入选福布斯《全球30岁以下最具潜力音乐人》榜单。

2017年,她入选StubHub平台“全球十大巡演票房畅销女歌手”,并获得了Mnet亚洲音乐大奖“最佳亚洲艺人奖”。
2021年,她的歌曲《光年之外》的MV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YouTube上观看次数最多的中文音乐视频”。
2022年,邓紫棋发行了音乐专辑《启示录》。
2023年,她的YouTube频道累计观看次数突破20亿次。
同年,她还举行了邓紫棋“I AM GLORIA”世界巡回演唱会。
邓紫棋与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涉及版权、艺名商标等多方面问题,多年来备受关注。
此次邓紫棋公开回应,并发布重录专辑,无疑将再次引发公众对这一事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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